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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集中回复招标投标行业疑难问题
2022-07-20 泉源:国家发改委 点击:0 点击打印

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对招标投标行业中的疑难问题举行了集中回复,,, ,,并且回复内容很是详细,,, ,,涉及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的诸多疑难问题。。。。。现整理了回复全文,,, ,,供参考。。。。。

 

一、关于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加入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标的回复

 

 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正加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事情??????

回复:《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划定,,, ,,与招标人保存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加入投标。。。。。本条没有一概榨取与招标人保存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加入投标,,, ,,组本钱条第一款划定情形需要同时知足“保存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纵然投标人与招标人保存某种“利害关系”,,, ,,但若是招投标活动依法举行、程序规范,,, ,,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 ,,就可以加入投标。。。。。

 

二、关于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是否属于依法必需招标项目规模的回复

 

凭证国家生长刷新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和《必需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模划定》实验事情的通知(发改步伐规〔2020〕770号)第一条第三款说:“对16下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枚举划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枚举划定的项目,,, ,,不得强制要求招标。。。。。”讨教: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 ,,若是该工程属财务全额投资且上述服务费均估算凌驾一百万元,,, ,,业主单位是否可以选择不招标。。。。。

回复:《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和<必需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模划定>实验事情的通知》(发改步伐规[2020]770号)划定,,, ,,没有执法、行政规则或国务院划定依据的,,, ,,对16下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有明确枚举划定的服务事项,,, ,,不得强制要求招标。。。。。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枚举划定之列,,, ,,不属于必需招标的项目,,, ,,但涉及政府采购的,,, ,,凭证政府采购执律例则划定执行。。。。。

 

三、关于招标署理服务费应由哪一方支付的回复

 

招标署理服务收费治理暂行步伐20021980号文件在2016年1月1日31号发出的公牍中以列入作废名单讨教关于招标署理服务费应该由谁来支付支付标准依据哪条划定??????

回复:原《招标署理服务收费治理暂行步伐》(计价钱[2002]1980号)已被2016年1月1日宣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议》(国家生长和刷新委员会令第31号)废止,,, ,,现在国家层面临招标署理服务费的支付主体未作强制性划定。。。。。招标署理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招标署理机构与投标人凭证约定方式执行。。。。。

 

四、关于与修建物和修建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1000万装修工程是否必需招标的回复

 

国有企项目与修建物和修建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1000万装修工程,,, ,,是不是必需招标项目。。。。。

回复:凭证《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二条划定,,,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 ,,包括修建物和修建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据此,,, ,,您所咨询的工程项目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划定的依法必需招标项目。。。。。

 

五、关于《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适用规模的回复

 

讨教《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第五条所称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装备、质料等的采购”是否包括国有施工企业非甲供物资采购??????国有施工企业承接的切合第二条至第四条的工程项目,,, ,,由施工企业实验主要装备、质料采购的,,, ,,是否必需招标??????

回复:凭证《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二十九条划定,,,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所有或者部分实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规模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规模且抵达国家划定规模标准的,,, ,,应当依法举行招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学习建业一连康健生长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划定,,, ,,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规模内且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外,,,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条约中涵盖的其他专业营业。。。。。据此,,, ,,国有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接纳直接发包的方式举行分包,,, ,,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规模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 ,,属于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规模且抵达国家划定规模标准的,,, ,,应当依法招标。。。。。

 

六、关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限制的回复

 

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验条例划定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自招标文件最先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阻止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由于现在我们都实验电子招投标,,, ,,招标文体都是潜在投标人自己在网上生意平台获。。。。。 ,,也不收费,,, ,,我们就有一个想法,,, ,,就是不限制投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阻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都可以从网上生意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可是从潜在投标人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到投标阻止时间仍然要求不少于二十日。。。。。

回复:《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十六条划定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是为了包管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以包管招标投标的竞争效果。。。。。因此,,, ,,为了更多地吸引潜在投标人加入投标,,, ,,招标人在确定详细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发售期时,,, ,,应当综合思量节沐日、文件发售所在、交通条件和潜在投标人的地区规模等情形,,, ,,在招标通告中划定一个不少于5日的合理限期。。。。。

 

七、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通告区别的回复

 

在招投标历程中,,, ,,经评标后,,, ,,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竣事后宣布中标通告。。。。。讨教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通告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各具备哪些执法效力??????

回复:凭证《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效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代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复,,, ,,作出回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效果公示的性子为见告性公示,,, ,,即向社会宣布中标效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效果公示均是为了更好地施展社会监视作用的制度。。。。。两者区别一是向社会果真相关信息的时间点差别,,, ,,前者是在最终效果确定前,,, ,,后者是最终效果确定后;;;二是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代,,,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中标效果公示后则不可提出异议。。。。。

 

八、关于招标人及招标文件体例有关问题的回复

 

针对建设单位已经确定、项目已经批准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 ,,讨教:1、招标人是仅指项目建设单位,,, ,,是否还同时包括治理该建设单的地方政府??????2、地方政府或有关部分部分能否在不与国家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分已宣布的标准招标文件相抵触的条件下,,, ,,再制订越发细化的招标文件文本或评标标准和要领,,, ,,要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人应当使用??????

回复:问题一:《招标投标法》第八条划定,,, ,,招标人是遵照本规则定提出招标项目、举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问题二:地方政府在不与国家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分已宣布的标准招标文件相抵触的条件下,,, ,,可以为外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人制订越发细化的标准文件文本,,, ,,但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不得以此种方式不对理限制招标人自主权。。。。。

 

九、关于国家发改委第10下令条款细节咨询的回复

 

凭证第六条的划定,,, ,,依法必需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以及评标情形;(二)中标候选人凭证招标文件要求允许的项目认真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三)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四)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五) 招标文件划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依法必需招标项目的中标效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问题如下:1.第六条第三款中,,, ,,划定公示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讨教这些资格能力条件详细包括哪些文件,,, ,,烦请详细列出予以说明??????是否包括用于证实业绩的条约复印件??????是否包括手艺职员的职业证书等相关文件??????2.若需要将用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中的业绩条约复印件举行公示,,, ,,是否会对投标人的商业神秘组成损害??????3.除了宣布总分、排序、报价等基本内容,,, ,,是否需要将评标委员会评分的每一小项的分数都予以公示??????建议:作为国企采购,,, ,,希望在招投标的公示方面做到规范化、透明化,,, ,,因此也一直都有凭证国家的执律例则举行相关公示,,, ,,但有一些条款划定的公示内容太过笼统,,, ,,公示少了又怕影响投标人及公众的知情权,,, ,,公示多了又怕侵占中标人的商业神秘。。。。。以是希望能够明确哪些资料(详细列明)是必需公示的,,, ,,并举出响应的例子(好比包括条约证实、资质证书等),,, ,,这样更有利于公示的规范化。。。。。

回复:问题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详细包括哪些文件要视详细招标项目要求而定,,, ,,无法通过立法作出统一划定。。。。。

问题二:《招标通告和公示信息宣布治理步伐》(国家生长刷新委令第10号)只要求果真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未要求果真证实业绩的条约复印件等证实文件。。。。。

问题三:关于是否需要公示评标委员会评分的每一小项的分数,,, ,,现在各地做法各不相同,,, ,,国家层面没有统一划定。。。。。但招标人从提高着投标活动透明度、接受社会监视的角度出发自愿果真的,,, ,,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宣布相关内容,,, ,,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十、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步伐》有关条文明确的回复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步伐》(七部委【2013】30下令)第八条(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手艺资料”的条文明确。。。。。该条文“设计图纸”指什么设计深度的图纸,,, ,,起源设计图纸照旧施工图设计图纸??????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时,,, ,,工程建设项目接纳起源设计图纸招标是否切合该条划定??????

回复:《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治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划定,,, ,,体例起源设计文件,,, ,,应当知足体例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装备质料订货和体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体例施工图设计文件,,, ,,应当知足装备质料采购、非标准装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步伐》(七部委令第30号)对“设计图纸”的设计深度未作详细划定,,, ,,招标人可凭证项目所属行业的有关划定以及项目现实需要接纳起源设计图纸或施工图设计文件举行招标。。。。。

 

十一、关于招投标谋划规模不限是否意味着不需要行政允许的回复

 

国家生长刷新委办公厅 市场羁系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历程中企业谋划资质资格审查事情的通知发改步伐规〔2020〕727号划定,,, ,,“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通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纪录的谋划规模作为确定投标人谋划资质资格的依据,,, ,,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纪录的谋划规模接纳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纪录某个特定谋划规模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 ,,不得以招标项目凌驾投标人营业执照纪录的谋划规模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否意味着没有医疗器械谋划允许或备案的谋划企业都可以做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若是招标文件没有明确划定,,, ,,是否意味着所有企业也都可以做二三类医械??????若是是这样,,, ,,那要医疗器械的行政允许和羁系尚有什么意义??????

回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历程中企业谋划资质资格审查事情的通知》(发改步伐规[2020]727号)划定,,, ,,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谋划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 ,,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允许、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形举行审查。。。。。该文件的出台并非意味着没有医疗谋划器械谋划允许或备案的企业都可以生产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关于依法需取得行政允许或备案方能从事的特定行业,,, ,,应领先取得相关允许或完成备案。。。。。

 

十二、关于对发改步伐规[2020]727号文咨询的回复

 

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废园林绿化资质后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 ,,强制要求将都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营业的条件。。。。。关于绿化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人都接纳谋划规模内含“园林绿化”,,, ,,对投标人举行要求。。。。。727号文要求不可举行要求。。。。。那关于绿化工程、人工造林工程怎样对投标人举行要求。。。。。

回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历程中企业谋划资质资格审查事情的通知》(发改步伐规[2020]727号文)划定,,, ,,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 ,,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允许,,, ,,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形举行审查,,, ,,不应以对营业执照谋划规模的审查取代,,, ,,或以营业执照谋划规模明确纪录行政允许批准件上的详细内容作为审查标准。。。。。关于不实验资质治理的行业,,, ,,招标人可凭证现实需要,,, ,,从业绩等方面临投标人提出要求。。。。。

 

十三、怎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七十条中“划定”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七十条划定:“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凭证划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 ,,条款中“划定”除执法、规则的划定,,, ,,是否包括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的划定??????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七十条中的“划定”指的是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法定要求,,, ,,主要包括《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 ,,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要领暂行划定》等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不包括招标文件。。。。。

 

十四、怎样明确《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中“条约估算价”

 

《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国家生长刷新委2018年第16下令)中提到的“勘探、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 ,,单项条约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必需招标。。。。。”此处的“单项条约估算价”是否可以资助明确怎样明确??????估算价一般指的是起源设计概算中的金额,,, ,,估算价前面加了条约二字,,, ,,即条约估算价要怎么明确呀??????举个例子,,, ,,监理费凭证收费标准测算是150万元,,, ,,凌驾了100万元,,, ,,此时这个150万元是否就是明确为条约估算价??????那换一个例子,,, ,,清静影响评估费无收费标准,,, ,,往往只能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来确定底价,,, ,,若通过询价获得的价钱是150万,,, ,,那这个价钱是否也可以明确为是条约估算价??????条约估算价是否指的是收费标准测算后且未下浮的金额或无收费标准经市场询价后未下浮的金额??????请有关向导资助明确,,, ,,谢谢!

回复:《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国家生长刷新委2018年第16下令)中的“条约估算价”,,, ,,指的是采购人凭证起源设计概算、有关计价划定和市场价钱水一律因素合理估算的项目条约金额。。。。。没有计价划定情形下,,, ,,采购人可以凭证起源设计概算的工程量,,, ,,凭证市场价钱水平合理估算项目条约金额。。。。。

 

十五、关于对16下令及770号文中“国有企业”及“占控股或者主导职位”咨询的回复

 

《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国家生长刷新委2018年第16下令)第二条:“所有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 ,,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职位的项目。。。。。”

(1)16下令第二条中第二项中划定的“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 ,,其中的“国有企业”仅指国有全资企业照旧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

(2)770号文中“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职位’,,, ,,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和现实控制人的明确执行,,, ,,即‘……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缺乏百分之五十,,, ,,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爆发重大影响的股东’……”应当怎样明确??????是否指国有企业依其投入项目的资金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有关项目建设的决议爆发重大影响这一情形??????例如,,, ,,在一个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权51%)和外资企业配合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中,,, ,,国有控股企业出资60%,,, ,,外资企业出资40%,,, ,,虽然该项目不属于国有企业投入项目的资金按国有股权的比例折算后的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50%以上的情形,,, ,,但国有控股企业由于其出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60%,,, ,,其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有关项目建设的决议爆发重大影响,,, ,,以是该项目仍然属于必需招标的项目??????

回复:关于问题一,,,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中的“国有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

关于问题二,,, ,,《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和<必需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模划定>实验事情的通知》(发改步伐规[2020]770号)划定,,, ,,《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国家生长刷新委2018年第16下令,,, ,,以下简称“16下令”)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职位”,,, ,,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和现实控制人的明确执行,,, ,,即“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缺乏百分之五十,,, ,,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爆发重大影响的股东”。。。。。详细到您的例子中,,, ,,该项目中国有资金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有关项目建设的决议爆发重大影响,,, ,,属于“国有资金占主导职位”,,, ,,如其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装备、质料等的单项采购划分抵达16下令第五条划定的响应单项条约价估算标准的,,, ,,该单项采购必需招标。。。。。

 

十六、关于对工程总承包怎样确定依法必需招标规模咨询的回复

 

按现行招投标执律例则,,, ,,招标项目一般分为服务(勘探、设计、造价咨询、监理、评估等)、施工和物资质料三大类,,, ,,其招标限额划分为100万、400万和200万。。。。。讨教工程总承包(即EPC,,, ,,包括勘探设计、施工和物资质料)应属于哪一类,,, ,,其限额怎么确定呢??????

回复:《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和<必需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模划定>实验事情的通知》(发改步伐规[2020]770号)划定,,, ,,关于《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国家生长刷新委2018年第16下令,,, ,,以下简称“16下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划定规模内的项目,,, ,,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所有或者部分实验总承包发包的,,, ,,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 ,,只要有一项抵达16下令第五条划定响应标准,,, ,,即施工部分估算价抵达400万元以上,,, ,,或者货物部分抵达200万元以上,,, ,,或者服务部分抵达100万元以上,,, ,,则应当招标。。。。。

 

十七、关于“可以不举行招标”情形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划定的可以不举行招标的特殊情形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不举行招标:(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咨询内容:1.“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怎样明确,,, ,,这种“能够”是否包括采购人的子公司“能够”??????2.以生长集团为例,,, ,,旗下有修建子公司,,, ,,若生长集团自筹自建项目能否不举行招标直接委托旗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修建??????若不可,,, ,,从一般知识和原理,,, ,,自己家的事情不可叫自己人做,,, ,,确实无法明确,,, ,,难以接受。。。。。

回复:关于《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九条第(二)项有关“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划定,,, ,,应切合以下相关要求:一是采购人是指切合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包括与其相关的母公司、子公司,,, ,,以及与其具有治理或利害关系的,,, ,,具有自力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二是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建设、货物生产或者服务提供的资质和能力;;;三是采购人不但要具备响应的资质和能力,,, ,,还应当切正当定要求,,, ,,关于遵照执法、规则划定采购人不可自己同时肩负的事情事项,,, ,,采购人应当举行招标。。。。。本条划定中的采购人是指项目投资人自己,,, ,,而不是投资人委托的其他项目业主,,, ,,否则若任何项目通过委托有资质能力的项目业主即可不举行招标,,, ,,将使招标制度流于形式。。。。。

 

十八、关于果真招标有关问题咨询的回复

 

1、若干个应依法果真招标的项目是否可以合并在一起只举行一次招标??????

2、应依法果真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是否可以委托其他机构(非招标署理机构)作为招标人(非招标署理)举行招标??????

回复:问题一:现有招标投标的相关执法、行政规则关于您提到的情形没有作出明确的榨取性划定。。。。。为了提高着标效率和降低生意本钱,,, ,,招标人可以凭证现实需要,,, ,,对一定限期内的重复性招标项目或者差别实验主体的同类招标项目举行集中招标,,, ,,可是不得有限制、倾轧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二:项目业主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作为招标人,,, ,,如代建制、集中招标。。。。。

 

十九、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能否通过第三方招投标电子生意平台举行生意的回复

 

回复:《电子招标投标步伐》第六条划定,,,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生意场合、招标人、招标署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种别,,, ,,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国家勉励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一律竞争。。。。。《“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明确提出,,, ,,起劲指导社会资源凭证市场化偏向建设运营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同时,,, ,,增进生意平台公正竞争,,, ,,不得倾轧、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生意平台,,, ,,限制对接生意平台数目,,, ,,为招标人直接指定生意平台。。。。。

 

二十、关于自行招标备案制项目应该向哪个部分备案的回复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三条划定“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 ,,应当向有关行政监视部分备案”。。。。。关于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审批和批准项目,,, ,,《招投标实验条例》第七条已明确划定“……项目审批、批准部分应当实时将审批、批准确定的招标规模、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转达有关行政监视部分”。。。。。讨教依法必需招标的备案制项目如接纳自行招标形式的,,, ,,详细应向哪个行政监视部分备案??????

回复:凭证《招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七条划定,,, ,,备案项目不需要批准招标方案,,, ,,因此,,, ,,也不需要到项目备案部分举行自行招标的备案。。。。。凭证《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 ,,应当向有关行政监视部分备案”的划定,,, ,,依法必需招标的备案项目自行招标的,,, ,,应当凭证《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四条划定向有关行政监视部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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